1. 单次查获假烟、走私烟200万支以下的案件,假烟、走私烟举报费支付标准为300元/万支。 2. 单次查获假烟、走私烟200万支(含)——500万支的案件,假烟、走私烟举报费支付标准为400元/万支。 3. 单次查获假烟、走私烟500万支(含)以上的案件,假烟、走私烟举报费支付标准为500元/万支。 4. 烟叶、烟丝的举报费支付标准为1000元/吨。 二、卖假烟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1、行政处罚。 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 2、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