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李某某发现,在某商超APP上可以预约茅台酒,且该平台的预约购买价格和市场价有不少差价。但是,该APP对预约购买做出了限制,每人每次只能预购4款产品,部分产品只能预购2瓶,且需要预购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提货。 “要是能大量申购,然后再倒卖,岂不是能赚大钱?”李某某从中嗅得“商机”,但平台的实名制、申购成功概率以及限量购买让他犯了难。不久后,他了解到有人借用亲朋好友的身份信息到商超以及“i茅台”APP上进行注册、预购,能够大大提高申购成功率,于是动起了歪主意。 李某某通过在某通信公司工作的好友周某,向其购买了包含388名公民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电话号码等公民个人信息后,使用上述信息实名注册i茅台以及部分商超APP账号,用于抢购飞天茅台酒。抢购成功后,李某某通过好友为其伪造对应账号绑定公民信息的身份证,再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按照每瓶1499元的市场指导价格购买飞天茅台酒,之后按照市场回购价格出售给他人赚取差价。经统计,李某某通过购买公民个人信息抢购飞天茅台酒共计289瓶,获利共计144500元。 案发后,李某某、周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望城区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经望城区法院审理,李某某、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李某某伪造身份证的好友也因犯伪造、买卖身份证件罪受到刑事追究。 4日,望城区检察院通报了这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检察官提醒 非法获取他人信息,伪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是违法行为。合法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业,必须恪守职业道德,牢固树立守法意识,严禁向他人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广大市民也需要提高警惕,对可疑的链接、电话号码和电子邮件保持警觉,不要随意透露身份证、银行卡、密码等敏感个人信息。 一旦个人信息受到侵犯,应立即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李广军 通讯员 黄驰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