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掉“中华”烟外包装,将真烟换成假烟,用牙签、电熨斗等将包装复原后退回商家。澎湃新闻1月10日从温州永嘉县检察院获悉,被告人薛某在浙江多市的烟酒行偷换香烟,因诈骗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据介绍,薛某2019年至2023年期间三次因诈骗罪获刑。去年2月,刚刑满释放的他与老乡张甲、张乙(化名,另案处理)商议出路,设计出假烟换真烟的骗局。张甲和张乙出资,薛某联系销售假烟的商家,以假的“硬中华”每条110元、“软中华”每条130元的价格买了几万元的假烟,在浙江省内物色烟酒行,以“要买大量香烟送人,送不出退给商家并补偿手续费”的话术到烟酒行购买真烟。随后,薛某等人用牙签将条状真烟外包装挑开,将一包包真烟换成假烟,用胶带,电熨斗对拆开的包装进行烫印复原。几小时后回到烟酒行,称事情没有办成,要退香烟,补偿店家一两百元手续费。店家见香烟完好,标识和卖出时的一致,往往答应退货。直到有客人在烟酒行买了置换后的假烟,商家报警,薛某等的违法行为才浮出水面。 起诉书指控,薛某和张甲、张乙在浙江衢州、丽水、温州等地,以送礼为由向被害人购买“中华”烟,换成假烟后退回。经查,薛某等用上述方式骗取7人合计“硬中华”香烟73条。经省烟草专卖局认定,被偷换的73条香烟价值32850元。 catalogs:112275;contentid:12226378;publishdate:2024-01-10;author:黄童欣;file:1704890024975-e2d01cf9-04ce-4347-baf8-d63d751853dd;source:29;from:澎湃新闻;timestamp:2024-01-1020:33:4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