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达230余万元 以买茶为由 伺机寻找“管家” 2018年8月,被告人陈某某在武夷山通过购买茶叶认识了被告人熊某某,两人相谈甚欢。9月,陈某某便支付给熊某某6.7万元人民币,让其在武夷山市寻找偏僻厂房用于生产假烟,并许诺给熊某某高额的报酬,让其管理“假烟工厂”。 熊某某得到“高薪工作”后表现得非常卖力。他通过中间人袁某某联系到被告人占某某,以月租金1万元的价格向占某某租赁位于武夷山市洋庄乡某村一偏僻厂房,并告知占某某租赁其工厂是用于生产偷漏税的假烟。二人还签订了租赁合同,熊某某先后支付了1万元押金、2万元补偿金、2.2万元租金给占某某。同时,熊某某还将位于洋庄乡另一个村庄闲置的一沥青厂作为“中转点”,用于存放生产出来的假烟,并雇佣袁某某为驾驶员,负责运输假烟及制烟原料。 大山深处的制假烟工厂“开工” 10月9日,幕后操控者陈某某安排车辆将生产假烟的机器及5名工人从福建云霄运送到武夷山市从事假烟生产。熊某某则在武夷山市接应运输来的机器及人员。 制假烟机器一到位,一帮工人便马不停蹄地“开工”。由于“工作量”大,陈某某随后还安排了十几名越南籍工人到生产点参加生产。 但令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开工仅10天,工厂便不得不停工。究竟是因为什么? 仅10天 生产出230余万元假烟 原来,10月19日,陈某某紧急通知熊某某运输原料的车辆被查获,熊某某便临时将生产出来的假烟藏匿到洋庄乡某村的一仓库并逃离现场。 后该假烟藏匿点被群众发现并报案。10月21日,武夷山市烟草专卖局在藏匿地查获6个品种,共计8594条香烟。10月30日,公安机关在生产点查获烟草生产专用机械1套、滤嘴棒30件(1万支/件)、水松纸15盘、盘纸17盘(1公斤/盘)。 经福建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检验,涉案香烟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涉案香烟价值共计230万余元,涉案滤嘴棒价值共计2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导侦查、引导取证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受理该案后,联合武夷山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及武夷山市烟草局等单位多次对本案进行沟通。经过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几个多月来的指导侦查、引导取证,本案团伙成员架构及作案模式得到进一步明晰,关键证据得到及时固定和完善。 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该制售假烟团伙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依法对涉案的10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该案涉案金额高达230余万元,是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涉案金额最大、团伙成员最多的一起制造假烟案件。 检察官说案 近年来,随着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对假冒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的打击力度加大,犯罪分子逐渐将目标转移到山区地区,派出犯罪人员到偏远山区寻找作案地点以逃避打击。 武夷山作为茶产业集中生产地,在山区有大量地处偏远、人烟稀少的茶厂,这批犯罪分子正式看中了山区茶厂的隐蔽性、迷惑性,在此设点生产。 制售假烟产业经多年发展已形成组织严密、反侦察力强的犯罪集团。以本案为例,集团核心成员并未实际参与到假烟的生产过程中,而是在幕后操控,其派出成员到外地寻找“合作伙伴”,提供大额资金诱使社会人员参与犯罪生产并从中获取高额利润。一旦案发,集团核心成员可以很快切断联系,逃避追究,而其他参与人员将首当其冲接受法律的制裁。 检察官提醒!!! 不要因眼前的暴利诱惑 而从事违法犯罪行业 否则将自食其果 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