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4日,渠县公安局查获一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该案属特大网络销售假烟案。2015年4月20日,该案被公安部确定为部督案件。为全力侦破该案,渠县公安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民警成立专案组。时间紧、任务重、涉案区域广泛、涉案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线索一断再断,面对诸多困难与挑战。渠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历时7个多月艰苦缜密的侦查,最终获取相关证据,抓获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方某某等18人。 利用快递物流运输假烟被查 2014年12月12日,渠县公安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利用快递物流从外地非法运输大量假冒卷烟到渠县,得到这一情报后,渠县公安局立即组织民警会同渠县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对违法物品进行持续监控,并在取货点周边布控,同时制定了详细的抓捕方案确保人赃并获。 次日,嫌疑人郭某某驾驶汽车前往取货点取货,并将伪装后的10件违法卷烟装上租来的三轮载货摩托车上,驾车跟随其后,前往其假烟存储窝点。办案人员当即跟踪前往,在其住宅及租用点查获涉嫌储存的假冒伪劣烟草制品1049条,案值28余万元。随后又前往郭某某所经营的卷烟门市,当即查获假冒伪劣烟草制品85.3条,案值1.3万元,同时查获用于卷烟违法交易的笔记本电脑一台。 抽丝剥茧牵出售假网络组织 郭某落网后,通过对嫌疑人进行询问,嫌疑人对其储存假冒伪劣烟草制品事实供认不讳,但对其购买及销售情节拒不交待,意图减轻罪行。专案组立即对现场获取到的第一手线索进行分析讨论。通过账本上记载的资金流向,发现其持续向渠县数名卷烟零售客户提供假冒伪劣烟草制品,已形成一定规模的售假网络。 侦查人员调查时嫌疑人手机仍不断有信息提示到物流快递收货,根据这一线索,民警堵截查获来自广东汕头、福建厦门发往渠县的四批次假烟2050条,案值29余万元。经查,均系嫌疑人郭某某购进。 民警辗转多省寻找制假源头 在进一步加大对嫌疑人突审的过程中,办案人员根据其交待的细节慢慢拼凑出该团伙假烟交易的具体过程,并最终锁定了位于福建漳州的上家方某某,2014年12月17日,办案人员一行五人赶赴福建抓捕方某某。在当地公安的密切配合下,通过连续四天的摸排、蹲守、跟踪,于12月21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莆美镇抓获上家方某某,现场查获了伪劣烟草制品1288条、案值35余万元,银行卡四张,涉案手机两部等涉案物品及工具。 专案组对嫌疑人方某某处搜查出的账本进行了整理统计,却意外发现,仅2014年9月至12月三个月时间,其账本记录类似卷烟品名近40个,共计销售卷烟1304488条,案值2853余万元。同时,经福建南平公安、烟草深挖,在广东汕头及南平浦城抓获嫌疑人4名,山西晋中祁县抓获嫌疑人1名。 办案人员对方某某进行讯问,力争突破供货上线,通过其供述和相关证据的印证,确让“张某”为其上线。但由于方某某的被捕,引起了“张某”的警觉。为逃避打击,“张某”已暂停违法行为,这对“张某”的侦查陷入了僵局。专案组成员经讨论,认为对于“张某”这样的违法分子来讲,不可能轻易放弃这条已经成熟的“生财之道”,决定继续坚守等待,一旦其“重操旧业”,就是落网之时。 民警辗转追踪展开抓捕 为能够迅速抓获张某,办案人员一路辗转追踪,终于锁定了张某的落脚点---福建漳州某小区,在漳州警方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经过连续三天三夜的轮班蹲守,2015年9月1日,办案人员将张某抓捕归案。经审讯嫌疑人张某某对其销售假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相关违法信息证明嫌疑人张某某为此售假烟团伙上线。自2015年9月起,专案组集中力量对省内的售假下线开展了收网行动,在南充市、巴中市、乐山市、泸州市等地的烟草、公安部门的大力协助下,抓获了10多名下线。 据渠县警方介绍,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方某某等人的网络销售假烟团伙以持假烟样品在我省南充、泸州、成都、巴中等地及重庆、陕西、云南、贵州等省市的卷烟销售门市上以上门推销的方式大量发展下线,随后根据下线需要的假烟品种数量再组织货源、包装打码等环节加工成假烟成品后,通过广东汕头、揭阳、广州、福建漳州等地物流公司向下线频繁销售假烟,下线便根据上线提供的指定银行账号,将下线购买假烟的款项采用银行ATM机无卡存现。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根据查获的银行卡、账本等反应出该团伙假烟销售金额达50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张旭梅 记者 张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