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作为一种新颖、快捷的网络销售模式,近年来迅速兴起,已在电商平台中占据了一席之地。但微商经营中其实潜藏着许多雷区,你是否清楚呢?近日,杨某等三人因在朋友圈里卖假烟,被嵊泗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 “主要推荐中华、大苏、玉溪、芙蓉王、牡丹,一手货源,口感度98%,超市、烟行都在用……”今年3月,一次偶然的机会,嵊泗刘某通过朋友推荐微信加了一昵称叫“阿秀”的好友,发现其朋友圈发布了许多贩卖香烟的广告。因难抵低价的诱惑,刘某便抱着试一试的态度用220元向其购买了两条中华(软)卷烟。拿到烟后,刘某试着抽了几支,感觉味道明显不对,便向烟草专卖局报了案。经专业部门鉴定,该中华(软)卷烟确为假烟。随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三犯罪嫌疑人平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贩卖香烟的广告,若客户有购买意向,就通过私聊议价,并以微信转账、物流寄递的方式进行交易。平时,他们不仅做零售,也搞批发,还不断招收新客户作为其销售代理。短短两年内,三犯罪嫌疑人销售卷烟金额已多达400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 烟草作为国家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等证明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各种网络渠道零售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财既要有道还要守法,虽然微商营销准入门槛低、不用办理复杂手续,但网络亦是法治之地,微信等社交软件里的生意同样受到法律制约。无论实体店、网店还是微信个体销售,一旦所销售的商品性质涉嫌非法经营,便要依法承担涉嫌违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切勿抱有侥幸心理。 (责任编辑:admin) |